劳动合同法第87条(国有企业改制可强行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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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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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合同法第87条,国有企业改制可强行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吗?
鉴于不愿意合作协商处理的这部分同志,可以单方面解除合约!
辞退属于单位的权利,但是被辞退人可以在被辞退后要求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2. 我想请问下劳动合同法的47条和87条是什么关系啊?
《劳动合同法》47条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方式的条款;《劳动合同法》87条是计算赔偿金方式条款。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承包协议劳动关系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关系认定的实质性审查(二)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审查及举证责任分配(三)内部承包关系未改变用工的事实企业实行内部承包经营应注意的两个问题(一)企业与员工既签订劳动合同又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发生争议后企业仅以双方系内部承包关系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并据此认为企业不再承担用工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二)内部承包约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发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7条[3]还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或者恢复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可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定理由。承包协议中另行创设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无效,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系违法解除。
4. 劳动合同法第87条内容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个月至四十二个月不等的工资。但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简单来说,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个月至四十二个月不等的工资。但是,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就不适用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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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合同法第87条,国有企业改制可强行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吗?
鉴于不愿意合作协商处理的这部分同志,可以单方面解除合约!
辞退属于单位的权利,但是被辞退人可以在被辞退后要求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2. 我想请问下劳动合同法的47条和87条是什么关系啊?
《劳动合同法》47条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方式的条款;《劳动合同法》87条是计算赔偿金方式条款。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承包协议劳动关系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关系认定的实质性审查(二)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审查及举证责任分配(三)内部承包关系未改变用工的事实企业实行内部承包经营应注意的两个问题(一)企业与员工既签订劳动合同又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发生争议后企业仅以双方系内部承包关系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并据此认为企业不再承担用工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二)内部承包约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发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7条[3]还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或者恢复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可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定理由。承包协议中另行创设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无效,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系违法解除。
4. 劳动合同法第87条内容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个月至四十二个月不等的工资。但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简单来说,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个月至四十二个月不等的工资。但是,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就不适用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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